經審核,於規定期限(115年9月11日)前繳交相關資料之學生,審核結果如下:
一、碩士班-學術倫理與誠信教育研習審核結果符合者
61171040H、61271039H、61371009H、61371020H、61371037H、61371039H、61371042H、61371043H、61371044H、61471001H、61471002H、61471003H、61471005H、61471006H、61471007H、61471008H、61471010H、61471011H、61471012H、61471013H、61471014H、61471015H、61471019H、61471023H、61471026H、61471028H、61471029H、61471032H、61471033H、61471034H、61471035H、61471036H。
二、碩專班-修畢27學分及學術倫理與誠信教育研習審核結果均符合者
013712101、013712102、013712103、013712104、013712105、013712106、013712107、013712108、013712109、013712110、013712111、013712112、013712113、013712115、013712116、013712117、013712119、013712121、013712122、013712123、013712125、013712127、013712128、013712129、013712130。
三、博士班-學術倫理與誠信教育研習審核結果符合者
81071005H、81071007H、81271004H。
備註:
另有2位學生之審核結果不符合,系辦將另行通知相關學生。